截至2026年9月22日,现行政策依据是2026年2月6日发布的八部门通知。文件再次明确,泰达币与比特币、以太币一样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具备法偿性,不能在市场上充当货币使用。与2021年的监管文件相比,新规延续了禁止性立场,并明确境外单位、个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,单纯把交易入口放到境外,并不能自然形成合规通道。

这里需要区分个人参与风险和相关行为必然构成犯罪两个概念。现行规定并不是简单宣布每一个持有USDT的人都必然承担刑事责任,但个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产品,若违背公序良俗,相关民事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,亏损通常由参与者自行承担;一旦涉及平台经营、持续倒卖、收取手续费、招揽客户、代客交易、资金池、杠杆合约等环节,风险等级会明显上升,相关责任也不再只是投资亏损问题。

实际交易中最容易被忽视的是资金链条。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业务提供账户开立、资金划转、清算结算、抵质押或保险服务,涉币收付款也可能触发异常交易核查。尤其是利用USDT连接人民币、外币和境外账户,形成循环兑换、跨境搬运资金的模式,可能进一步牵涉非法买卖外汇、非法经营、洗钱或帮助网络犯罪等问题。曾有案件通过境外购买USDT、境内出售换回人民币,完成资金循环,最终被纳入非法外汇交易链条处理。

香港适用的是另一套虚拟资产监管制度,持牌交易平台和稳定币发行规则不能直接套用到中国大陆。香港稳定币监管制度已于2025年8月1日生效,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也需要接受香港证监会许可监管,但这只说明香港存在特定条件下的合规框架,并不等于内地居民可以绕开境内规定自由买卖USDT。对普通参与者而言,USDT并非低风险数字美元,场外交易还叠加对手方诈骗、地址冻结、资金来源不明、平台跑路和价格脱锚等风险,切勿把交易便利误认为政策许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