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美国现行联邦规则,加密货币通常按财产而不是货币处理,税款不是按卖出总额直接计算,而是围绕收入、成本基础和持有期限分别核算。单纯用美元买入并持有,一般不会立即产生资本利得税;卖出换美元、用比特币购买商品、将一种代币兑换成另一种代币,通常都属于应申报的处置行为。把资产从自己控制的钱包转到另一个自己控制的钱包,一般不产生应税收益,但用加密货币支付gas费,相关部分可能被视为处置。

实际计算的核心公式是:应税收益或亏损=处置所得-调整后成本基础。成本基础通常包括买入价格及可归属于购买的费用,卖出所得则可扣除直接相关的交易费、手续费或Gas费。投资者以1万美元买入比特币,连同买入费用后的成本为10100美元,之后以16000美元卖出,卖出手续费为200美元,那么应税收益大致为5700美元,而不是16000美元。持有多批同类资产时,需要保留每笔买入时间、数量和价格;能够明确指定卖出批次时,可按具体识别法计算,缺少记录时往往只能依照先进先出等方法处理。

持有期限会直接影响美国加密货币税收。持有不超过一年后卖出,通常属于短期资本利得,按照个人普通所得税率计税;持有超过一年,通常属于长期资本利得,联邦税率一般为0%、15%或20%,最终取决于报税身份和全年应税收入。高收入纳税人还可能涉及3.8%的净投资收入税。亏损可以抵消同年度资本利得,净亏损超过资本利得时,个人通常最多用3000美元抵减其他收入,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。州税和地方税不完全沿用联邦规则,居住州也会改变最终税负。

挖矿、质押、空投、硬分叉奖励以及用代币换取服务,不能简单等到卖出时才处理。相关资产在取得控制权时,通常要按当时的美元公允价值计入普通收入;之后再次出售时,再以这笔收入金额作为新的成本基础,计算后续资本利得或亏损。个人挖矿若已构成经营活动,还可能牵涉自雇税;以加密货币领取工资或劳务报酬,则通常按工资、承包收入或经营收入处理。也就是说,同一批代币可能出现两段式税务:收到时先算收入,卖出时再算涨跌。
纳税人需要在Form 1040的数字资产问题上如实选择是或否,发生出售、兑换或支付等处置时,通常使用Form 8949汇总交易,再转入Schedule D。自2025年交易起,美国经纪商开始使用1099-DA报告数字资产出售所得;2025年度表格主要反映总出售所得,成本基础信息并不一定完整,2026年及以后部分受覆盖资产的成本基础申报要求会更明确。即使没有收到1099-DA,海外交易所、链上钱包和DeFi产生的应税交易仍需自行记录和申报。保存交易所CSV、链上哈希、买卖时间、美元价格、手续费及钱包转账记录,往往比单看账户余额更重要。